有时候会庆幸自己在生命中的前十几年生活在一个落后的地区里的一个落后的地区里的一个落后的地区。这样子,在别人需要用几十年来体验的变迁,我只用了十几年还有四百公里的路程。当一位姑娘对于我们在初中时候追女孩子都是通过写信的方式表示异常惊讶时,我更加觉得,时间是有偏见的,她愿意在一些安静的地方放慢脚步。

而幸亏那缓慢的脚步,我赶上了一小段白衣飘飘的岁月。在那段青春里,我们没有手机、没有便捷的网络、没有能装下一百首歌的MP3;如果真要安抚一下骚动的心灵,可以写一封不需要邮票的信送到几公里外的学校,可以听播着偶尔被正点报时打断的音乐、故事甚至是“健康讲座”的FM收音机,还可以写字。

估摸算来,写字该是当时最文艺的表现手法了,只因我没见到背画板、弹吉他的人。写字的人里,有瘦弱的男孩,有不爱说话的姑娘,有喜欢说普通话的GAY,还有我。“爱文字的孩子都是忧伤的”,但我却不怎么配合这么一句话,我只是觉得玩文字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这应该是从初一开始的。我清晰记得,小学时写作文都是背稿的;我的作文一直很平庸,因为背不出来,更写不出来。我一直想不明白那些优秀作文选里的小作者为什么能看见一幕就想出那么多东西。事实证明,那可能只是因为我智力开发得比较晚。因为到了初中一年级,我就天天想着有什么可以写的。而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网络,遇见了一个陪伴我三年的网站,以至于我根本不吝在这里为她做广告。我觉得自己在那里遇见了世界,而在我把第一篇文章发到网站上后,看到“最新文章”里出现着自己的标题,看到自己辛苦码出来的两百多字真真切切地呈现在荧屏上,我当时就觉得自己酷毙了,虽然当时我的理性足以让我明白即使把那两百字写成一坨屎也是可以发表出来的。

就目前来看,初中那三年是我的文采的顶峰。除了高产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已经五年没写出能登杂志的文章了,但我仍然在领稿费(那份语文报一年再版一次,所以我一年都领一次稿费)。而高三那年登上高中版杂志的一篇文章则是我初三时候写的,当时初中版的编辑表示不知所云。当然,不得不强调的是,我现在的文采应该是中学生水平。

寒假回家拿到那张稿费汇款单时,我感慨良多。最深刻的当然是“文字真便宜!”,再就是,我像是领着青春的退休金。对于我来说,青春似乎已经结束,在chorus到来之前,就像那场尚未热恋就已失恋的恋爱。初中毕业前,朋友曾低声对我说,“毕业了怎么办?”。我说不是有QQ吗不是有电话吗,可是我没有想到,写字的习惯将渐渐消逝,从此我看不到他们的句子,我也告诉不了他们我想押的韵脚。

开博客之前我用的是QQ空间,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大批量地删除了里面的文章,只留下几篇卖弄抽象意象的短文。从那以后,我只写四不像的杂文,不谈己事。我猜,心曲只为知音弹,无觅知音毋必奏。直到后来,我发现孤独并不是一个好借口,隐忍才是,而这似乎一直没有被我意识到。而且,即便是孤独,也还会有知音,那些同样孤独的人,又或者那个试图去猜你现在心里想的是什么的将来的自己。

我想,写字的真谛也许就在于此:与自己对话——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