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文里的骗局
在一篇篇的议论文里,那些用以诠释真理的方式,原来如此容易令人尴尬。
我们习惯于引用名言作为论证的论据,支撑我们的观点。这些用双引号包裹着的一串字符会一下子让我们肃然起敬。或许你还没想到,当你使用“名言”来辅助你走向真理的时候,你已经默认了一点,名人说的话或者流传甚广的谚语一定是真理。从本质上说,你只是在让另一个人或者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你的一边。你许是忘了,这里不是选秀的舞台,这里是真理的实验室,与拉票无关。
如果你细心点的话,你会发现名人们的“名言”、历史悠久的格言、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谚语,它们完全是可以抱在一起打架的。有一本很流行的杂志,每期的卷首都会有一篇“颠覆传统格言”的文章。也许很多人会觉得很有意思,认为作者走出了思维的定势。而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在重复着使用辨证法,乐此不疲。因为你可以依那个传统格言轻而易举地举出一个正面例子来反驳他的“新格言”。因而,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格言符合纯粹的真理。而我们一直都在用,并且无视这些荒谬。
在议论文中,我们还习惯着举例子,作为说服读者的凭据。或许你还没想到,任何一个例子只能证明存在,别无其他。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爱迪生成功发明了灯泡,而且爱迪生具有品质A,就可以认为成功需要品质A。按这样的模式,你还可以因为爱迪生的名字里有个“爱”字而去证明成功需要有“爱”字的名字--担心论据不足的话,可以顺便把爱因斯坦拉上来(这看起来很荒谬)。只不过我们随随便便就能找到很多成功的人,他们的名字是没有“爱”字的,而因为信息来源问题导致很难找到不具有品质A的某某也成功了。
“对比论证”是个很不错的论证方式,可是我们往往忽视了它的运用前提,那就是“可比性”。把水牛与猪相比较,是得不出“皮肤黝黑的更会干活”这一结论的。这里有个很经典的例子(注意:这里的举例子是为了证明存在)。胡适推广白话文时的一个与发电报有关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胡适用“干不了,谢谢”5个字击败了学生的“才学疏浅,恐难胜任,不堪从命”12个字。而事实上,这是严重缺乏严谨性的,因为两条电报的内容相差甚远,怎能相比?用白话文解释《史记》的书名两字当然要比《史记》正文中文言文的字数要少!
一直以来,我们都喜欢在议论文里探求真理,可是我们往往会一不小心就伤害了它。放大所知而掩盖未知,是一种恶习,当然,这种恶习对大多数人自身是没有多大影响的,被影响的是一个整体的智慧。